clock December 24,2023


(圖/ 中華超傳媒 AI圖片)

臺北地方法院今(14)日一審宣判,前民進黨立法委員陳歐珀涉貪案件成立,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名,判處有期徒刑16年、褫奪公權6年;其妻徐慧諭則因涉公益侵占及詐領助理費等罪,判處有期徒刑4年6月、褫奪公權3年,全案仍可上訴。

檢方調查指出,本案涉及收賄護航業者修法、詐領公費助理費及公益款項侵占等多重不法行為,不法所得合計約874萬元。

涉護航修法與收賄 法院認定違背職務收受利益


起訴內容指出,陳歐珀於擔任立委期間,疑似收受聯興國際物流公司相關利益,並透過立法院職權推動《商港法》等法案修正,協助業者爭取租金與費用減免。

檢方並查出,相關利益透過助理與顧問體系進行轉手,包括每月顧問費及現金交付等形式,累計不法所得逾400萬元。

此外,另有租賃車業者為影響交通運輸法規修正,提供50萬元現金,盼阻止政策推動,陳歐珀亦被認定涉入相關協助行為。


(圖/ 中央社)

助理費與公益款項遭挪用 妻亦遭判刑


檢方另指出,陳歐珀與妻子徐慧諭涉長期詐領公費助理薪資,金額超過400萬元,並將部分款項轉為私人使用。

同時,夫妻亦被認定挪用「台灣勁宜蘭發展協會」公益資金,透過多次臨櫃提領方式將款項轉入個人帳戶,涉侵占約110萬元。

法院認定相關金流與職務行為具高度關聯,構成貪污與公益侵占等罪責。

一審重判16年 法院認定敗壞官箴


臺北地院指出,被告利用立委職權影響公共政策與行政資源配置,並涉及多重不法利益取得,嚴重損害公務體系公信力,因此量處重刑。

全案仍可上訴,後續司法攻防仍有變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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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華超傳媒

(文/ 記者 葉柏熙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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