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【綜合報導】赴日購物流程迎來調整。日本自2026年11月1日購買的商品起,實施「先付後退」新制,符合免稅資格的旅客須先支付含消費稅的價格,待離境時經海關確認商品攜出日本,再由免稅商店或其委託業者辦理退款。對旅客而言,除了購物時要確認退款方式,回程也須在託運行李前完成海關確認。
購物仍須辦理免稅手續 單店單日未稅滿5,000日圓
新制並非在任何商店購物,都能拿收據到機場申請退稅。旅客須向提供免稅服務的商店購買商品,出示護照等所需資料,並依店家指示登記退款方式。原則上,同一商店、同一天的購物金額須達未稅5,000日圓,商品也必須由本人攜出日本。
與過去購物時直接免除消費稅,或在店內櫃檯退稅的方式相比,新制將退款移至離境確認之後。旅客安排購物預算時,應先以含稅金額估算付款需求。
購買後90日內離境 海關確認須在託運前完成
依日本官方規定,旅客須在商品購買日起90日內,於離境時完成海關確認。機場或港口設有免稅手續終端,旅客出示護照後,系統會顯示是否需要進一步查驗。若為綠色結果,確認程序即完成;若為紅色結果,則須攜帶商品前往指定海關查驗區。
辦理時,全部免稅商品都必須仍在旅客身邊,因此應先完成海關確認,再將行李交付託運。官方也提醒旅客預留充足時間,若因趕搭飛機而中止必要查驗,便不算完成確認。搭乘日本國內線轉接國際線者,須在最後離開日本的機場辦理。
取消消耗品特殊包裝 食品、化妝品仍不能先消耗
新制取消消耗品的特殊包裝要求,但不代表可以在日本先吃掉、喝掉或消耗後再申請退稅。食品、飲料及化妝品等若已在日本境內消耗,便無法取得相關退稅確認。
尤其海關以每筆購買手續,例如同張收據為單位確認。若其中一項免稅商品未攜帶,該筆交易內其餘免稅商品也無法退稅。例如,同筆購買的餅乾與保養品,若餅乾已吃掉,即使保養品仍在,也會影響整筆交易的退款;遇到已消耗商品的情況,應直接向海關窗口說明。
退款方式依店家而異 不一定在機場領現金
海關負責確認商品攜出日本,實際退款則由商店或退稅服務業者處理。可能提供的方式包括信用卡退款、銀行轉帳、應用程式退款,或於出境地點完成確認後領取現金,但各店支援方式與退款時間不同,旅客應在購物時詢問清楚。
七大機場支援Visit Japan Web辦理
成田、羽田、關西、中部、福岡、新千歲及那霸機場,另提供透過Visit Japan Web辦理的選項。符合資格的旅客可在國際線出發大廳指定區域,連接退稅手續專用無線網路操作,取代使用現場終端;若系統判定需要查驗,仍須前往海關確認商品。